“我想去世后将遗体或者部分器官捐赠出来,或许能救个把人,或能为医学科研做点贡献。”长沙77岁的陈锐老人打来电话说:他想捐赠遗体,希望三湘都市报帮他实现这个心愿。
30多年前被确诊患上尘肺病
陈锐是省商务厅下属企业的一名退休干部,精神矍铄、身手矫健,如果不是他主动告知,记者很难相信,他是一名尘肺病患者。
原来,曾在煤炭建设公司工作的他有过8年的矿下作业经历,“当时的工作主要是打井,我经常在三四百米深的地下干活,一干就是好几个小时,因为扬尘太多,尽管戴着口罩,还是吸进不少的灰。”陈锐说,工作到第四个年头,曾是体操运动员的他就有轻微的不适,“但那时根本没在意。”
后来工作几经调动,陈锐进入省商务厅下属的一家企业,并成为一名领导干部。正当他想在事业上有所作为时,身体却每况愈下,1972年,被确诊患了尘肺病,1984年,他只好“病退”。
“出气不赢、咳血,人瘦得像芦柴棒,那时的身体真是很糟糕,在很多人眼里,我是被判了死刑的。”陈锐说,自己是一个乐观豁达的人,也许正是这样的性格让他战胜了病魔,“人迟早要面对死,开开心心过是一天,悲悲戚戚过也是一天,何不开心一点呢?病退后,我没有常年住院,而是选择在家休养,平时注意生活规律,多运动,保持乐观的心态,日复一日,身体奇迹般地好转了。”陈锐乐呵呵地说,如今,他已经好几年没再住过院了。
不希望家人受打扰
提起捐赠遗体的心愿,陈锐说,“人死如灯灭,我如果将遗体捐出来,或许能救个把人,或能为医学科研工作做点贡献,这念头已经好多年了。开始家人不理解,现在都转变了,说是会尊重我的意愿。”
但是,老人不希望记者采访家人,“我不想节外生枝,让外界对我家人有什么误会,更不希望家人因此有任何压力。”
陈锐告诉记者,他是本报的忠实读者,曾在本报看到湖南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的报道,他曾特地拨通了捐赠登记报名电话,“打了好几次都没能拨通,所以,我只好向你们求助。”
捐献办:全省共有十余人填表
10月12日下午,记者找到了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人何女士说,我省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自今年9月17日启动以来,省内各地共有百余人电话报名登记,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只有十来个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她表示,老人电话打不进,是因为他们的电话出了故障,乐意接受陈锐老人的申请,“老人的捐赠行动一定要得到其家人的真正支持。”
在长沙,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人体教研室可以接受遗体捐赠。
该校人体教研室遗体捐赠办公室何民伟老师介绍,只要没有烈性传染病或身体有重大创伤,均可申请遗体捐赠。目前已有近500名志愿者办理了登记手续。
解答:人体器官如何捐献
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人何女士说,湖南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一般来说,只要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都适合捐献器官。所有器官捐献者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3个条件。
凡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没有登记、但生前未表示不愿意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和遗体。捐赠者去世后,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
据《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