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方 |纪念堂
周志方

1919-02-04 — 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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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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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原中共江苏省委纪委专职委员周志方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10月17日4时40分在南京逝世,享年93岁。 周志方同志1919年2月出生于上海。1938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9月至1940年12月,在上海爱国女子中学读书,先后任党小组长、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因身份暴露,由组织派往苏中区党委工作。1941年2月至1943年4月,先后任苏中区党委机要科干事,党训班支部书记,如东县委丁东区宣传科长、区委书记等职。1943年4月至1945年4月,以小学教师身份作掩护,负责南通城区和海门城区党的秘密工作。1945年4月至1946年9月,先后任苏中党校学员、苏中区党委民运部民运队队员、兴化县海河区委书记、苏中区第二地委巡视团巡视员。1946年9月调华中第十地委并派往上海做白区工作,华中第十地委遭受敌人破坏后,返回华中工委组织部。1948年1月至1949年11月,先后任华中党校学员、组织处干事、苏南党校干事、学员队支部书记。1949年11月至1952年8月,任苏南区党委组织部干部处干事、科长。1952年8月至1956年11月,任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处科长、副处长。1956年11月至1959年4月,任江苏省人事局副局长。1959年4月至1967年4月,先后任江苏省科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政治部副主任。“文革”中受到冲击,被下放到江苏省“五.七”干校劳动。1974年恢复工作,在江苏省委组织部工作组任职。1975年10月至1980年5月,任中科院南京地理研究所党委副书记。1980年5月至1983年3月,任江苏省委纪委专职委员。1983年3月离职休养。2011年5月,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 周志方同志自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对党忠诚不渝,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无论是从事党的秘密工作,还是从事党的组织、干部工作,她始终尽职尽责,面对日本侵略者的暴行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白色恐怖,毫不畏惧,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出色完成了党交给的各项任务。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她以高度的党性原则和政治责任感,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离休后,仍然十分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坚持学习,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仍然十分关心反腐倡廉工作,并教育子女要永远保持党的光荣传统,把清白廉政、艰苦奋斗的传统代代传下去。生前反复嘱咐子女在她去世后不要给组织添麻烦,将遗体捐献给国家,表现了一位老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 周志方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她始终坚信共产主义理想,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她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政治敏感性强,接收新生事物快,能够与时俱进;她作风深入扎实,办事严谨细致,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她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党的纪律;她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她为人坦诚,敢于直抒己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她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一切按规定办事,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她用实际行动,兑现了“永远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为此奋斗终身”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