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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颁布暨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迁建
发布时间:2015-11-19 14:19:17 【 】 浏览:2034

 11月16日上午,由南京市红十字会主办的“《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颁布暨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迁建落成仪式”在南京市岱山南麓西天寺墓园隆重举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南京市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家属等共计约800人参加活动。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亚夫出席活动,校团委、解剖教研室相关老师,护理学院、唐忠英爱心社、校青协70名在校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上午10时,市政府副市长胡万进同志宣布仪式正式开始。全体默哀结束后,来自南京师范大学的学生吟读并合唱诗歌《志友颂》。随后,市委副书记龙翔同志,志友代表赵玉坤老先生,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郭长江同志先后进行了致辞,强调了此次迁建的意义,提出了对未来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的展望。仪式最后,现场嘉宾、南京医科大学和东南大学医学院师生代表有序地上前进献鲜花,表达哀思。

 参加志友纪念林迁建仪式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南医大学子们有机会见证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时刻,与众多志友相聚在一起,心中充满了感恩。在问及“参与了今天的活动有何感想”时,南京医科大学唐仲英爱心社的张诗博同学这样答道:“没有志友老师的大爱善举,未来我国180万医学生就不会成为合格的医生。我参加过校青协的感恩志友系列活动,这些志友老师都是普通的老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他们才是最值得我们掌声的人!

 感恩,是医学生成才之路上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努力学习,才能不辜负志友们的付出。在采访中,护理学院的一位大一新生说出了许多人的心里话:“前段时间在解剖实验课上我还很害怕,碰不了标本,可是今天结束后我感到,我不应该害怕而是应该大胆地去完成我的课程,因为我前面的都是很伟大的人,他们为我们医学生做出了巨大的奉献,我们要用感恩的心面对每一个大体老师。”

 “诞生和逝世乃人生必然,晚霞和晨曦皆光照人间。”新的志友林已经落成,收获心灵感悟的南医大学子也踏上了归程,相信在未来的学习工作中,他们会更加努力,刻苦钻研,回报伟大志友们的付出。“博学至精,明德至善”南医大的校训将成为一个永久的印记,刻在所有学子的心间。

                                                  (文/陈雅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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