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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南京医科大学红十字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8-09-21 12:37:16 【 】 浏览:2788

南京市红十字会文件

 

南京医科大学:

   你校关于成立“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的报告经我会考核,你校具备建站条件,同意你校成立《南京医科大学红十字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简称登记接受站)。
   登记接受站设在你校基础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其活动依照市政府颁布的《南京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红十字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民事责任由你校承担。

   望认真做好志愿捐献遗体者的登记,遗体的接受和管理等工作。

南京市红十字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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