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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合法捐献渠道杜绝黑市器官交易
发布时间:2011-01-22 15:08:25 【 】 浏览:1753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就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共同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初步探索建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首批试点地区包括天津、辽宁、上海等10余个省市。试点时间暂定一年。
   
人体器官捐献在我国刚刚起步,但可能与每个人发生关系,因而此项工作备受关注。如今,试点工作已进展过半,成效如何?遇到了哪些难题?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如何进行?就此,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
   
缺口
    150
万患者中,只有1万人能够移植
   
记者:现在人们对人体器官捐献还比较陌生,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什么是人体器官捐献,对器官捐献者有什么要求?
   
王平:中国红十字会当前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一般来讲,对器官捐献者没什么特别要求,原则上,只要其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恶性疾病者都适合捐献。
   
红十字会开展的所有器官捐献都必须是自愿、无偿的。凡有意捐献的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对没有登记的,在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帮助其完成捐献。
   
记者:现在中国器官移植的需求大概有多少?在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前,主要通过什么途径满足?
   
王平:我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移植。因此,人体器官存在巨大缺口,远远谈不上满足。许多患者是在苦苦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有些硬撑着的病人要等好几年才能找到合适的供体。
   
我国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器官移植是活体移植。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现在,越来越多的专家反对活体移植。比如肾脏,本来两个,切一个给别人,就像本来是两个人干的活,现在只由一人来做,这对捐献人的健康肯定有一些潜在影响。更严重的是,现在发现不少采取伪造亲属关系的手段进行活体器官移植,形成器官买卖黑市。
   
捐献
   
只有建立合法的捐献渠道,才能消灭黑市生存的空间
   
记者:为什么红十字会承担了开展器官捐献的工作?
   
王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规定红十字会是一个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也明确了红十字会参与器官捐献的职责,卫生部今年年初已正式发函委托红十字会承担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工作。此外,红十字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捐献等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如中华骨髓库,也是受卫生部委托建立的,通过近年的发展,已达到一百多万人份,目前已成为亚洲最大的骨髓库,挽救了许多白血病患者的生命。
   
卫生部委托红十字会来动员社会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目的就是建立一个合法的捐献渠道和捐献体系,增加合法器官来源,挽救更多的患者生命。只有建立起合法顺畅充足的捐献渠道,才能压缩或消灭黑市生存的空间。
   
记者:目前试点工作已开始半年了,各试点地区人体器官捐献的情况如何?之前有媒体报道,有些地区启动试点后,报名人数并不多。这是否意味着捐献工作遇冷?
   
王平:现在各个地方试点进度不一样,有快有慢,也正因为各个试点地区的情况存在差异。目前,某些地方的报名人数少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因为在试点期间我们对捐献数量没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试点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试点,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器官捐献的工作机制和体系。同时也应看到,我们目前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特别是全国性的宣传,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浓厚的捐献氛围,因为目前还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要做,我们必须把相关捐献流程的各个环节做好,才能大规模动员人们捐献,否则,就会挫伤公众的积极性。这也是我们需要开展试点的目的之一。
   
观念
   
传统观念不是根本性制约因素
   
记者: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呢?
   
王平:捐献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组织机构的建立、规章制度的建立、人员队伍的培训、红十字会和卫生部门的配合等。可能从外面看很简单,但操作起来很复杂。就国家层面来讲,包括建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人体器官捐献专家队伍,地方上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另外,我们还要对协调员、志愿者进行招募培训,编写教材、宣传资料,开发计算机网络体系等。总之,需要做的工作特别多。
   
记者:中国的传统观念,比如身体要完整地入土为安,会不会成为人体捐献的障碍?
   
王平:我认为会有这方面的影响,但不会成为一个主要问题。因为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施行火化,不存在完尸入土的问题。虽然个别地区还存在土葬,但整体而言这不是一个根本性的制约因素。
   
我一直认为,中国人不缺乏爱心,我们红十字会接触到很多富有爱心的人。在我们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捐献等工作时对这一点就深有感触,所以我们对未来的捐献很有信心。
   
记者:根据这项工作的试点工作方案,对人体器官捐献者有什么激励措施吗?比如,像献血一样,以后亲属可以免费用血?
   
王平:人体器官捐献跟献血不一样,它不能长时间保存,需要即时使用。对捐过器官的家庭,我们主要给予精神层面的激励,但对这样的家庭不幸又有人需要器官移植,相对于献血和需要输血而言,概率很小。此外正好有合适的供体出现,也是一个小概率,应给予这样的家庭怎样的特殊政策,也需要试点来加以解决。
   
记者:现在有很多家庭困难的患者付不起医疗费就想到去卖器官,我们有时会看到一些像卖肾救子的新闻。
   
王平:是的。红十字会本身就是一个人道救助组织,对于捐献人体器官的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应是顺理成章的事,但这里面也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救助条件、救助标准、资金来源、如何与器官买卖划清界限等,都需要研究。在我们的试点方案里明确设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就是出于这样的目的。
    
完善
   
完善器官捐献体系是一个长期过程
   
记者:目前国外在人体器官捐献方面是否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
   
王平:像美国、西班牙等国的捐献体系都已相对完善了。有许多东西影响着捐献工作的开展,如法律法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道德伦理、医疗保障等。例如,在西班牙,法律规定,如果生前没有提出书面要求不捐献,就默认同意捐献。我国是书面同意捐才能捐,而且公民去世后自己也做不了主,最终捐与不捐还得家属同意,而且许多时候家属之间也存在分歧。这就是一个差异。
   
此外,西方的医疗保障体制和我们也有很大区别,因此一些先进的东西我们可以学习,但同时也要结合我们的实际。
   
记者:有些人也担心捐献的器官被某些人或组织用来获取暴利,咱们在制定试点方案时有没有对这方面作出一些制度性的安排?
   
王平:由红十字会参与开展这项工作,是基于红十字会的良好声誉、红十字会的组织性质,应该更能为公众接受。同时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参与这项工作,正是考虑了要保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公平公正,捐献过程中,红十字会将全程监督具体的实施过程,在方案中已经明确红十字会对人体器官捐献要进行见证。只有确保捐献工作的公平公正,才能真正得到公众的信赖和支持,才能够把这项造福人民的好事做好。
   
记者:这一系统的完善还需要多长时间?
   
王平:我认为,完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一个长期过程。我们目前的试点计划是一年,就是到明年3月,但我们会根据届时的试点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试点时间。关键要看能否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能够在全国推广的运行模式。
   
记者:这一年试点的目标是什么?
   
王平:我们希望能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探索建立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工作队伍、信息平台、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公正、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促进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和健康。
(仲卿)             《中国红十字报》2010.10.26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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